茨塘坡煤矿“一井一策”瓦斯治理技术方案
茨塘坡煤矿“一井一策”瓦斯治理方案
兴发煤业茨塘坡煤矿位于恩洪矿区十一井田南端,行政上隶属于麒麟区东山镇新村村委会,地理坐标为东经904、北纬251,采用“一炮三联锁”制度,坚持使用水炮泥系统。
F、隧道贯通前,通风部门应做好风量调节准备,隧道贯通过程中,必须派通风人员到现场指挥工作,隧道贯通后,应立即调节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待通风系统风量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二)盲巷通风管理系统
1.矿井必须避免走死巷,通过生产和技术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2、尾端隧道局部通风机必须经常保持运转,当必须暂时停止工作时,不得停止通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止通风时,必须撤离作业人员,切断电源,在尾端隧道入口处设立围栏,悬挂“禁止入内”警示牌。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气体,确定排放措施。
3、停炉区域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关闭。关闭前必须切断外部连接轨道、电源、管线,避免产生可能引爆瓦斯的杂散电流。
在封闭的停工区域内恢复工作或者矿山工作接近封闭的停工区域时,必须事先将停工区域内积聚的瓦斯排出。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山安全技术部门审查。
(三)局部通风管理系统
1、凡采用局部通风机送风的煤矿巷道、半煤岩巷道、岩石巷道、掘进工作面或其他矿井闲置的空巷道,必须严格执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2、若采用强制通风,风机启动装置及电缆必须安装在进风侧气流中,且距全负压通风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3、在瓦斯喷出地区、高瓦斯矿井以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通风机必须设有“三专两联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风电联锁、瓦斯电联锁)装置,各类电气设备必须配套齐全、性能良好、灵敏可靠。
4、一台风机只允许供给一个掘进工作面,并必须有专人(值班瓦斯检验员)管理。
5、局部通风机应配套齐全,进风口处加设风罩及整流器,高压处加垫块防止漏风,局部通风机距地面高度应大于30cm,并逐步采用消声器。
6、风管应采用防静电、阻燃材料,风管出口与开挖工头的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在操作规程中明确。
7、风管应吊直,转弯处应安装从头到尾同径的弯头,以便缓慢转弯。不同口径的风管应采用过渡接头,先大口径,后小口径,严禁使用花接头。
8、风管接头严密、不漏气(摸起来无感觉、听起来无声音),无倒缝,软风管边缘必须压紧,硬风管必须加垫,螺丝必须拧紧,中间不得有断裂(最后20米除外)。
9、给局部风机供给足够的风量,使局部风机不产生循环风。
10、采煤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在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安装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或便携式报警器。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实行串联通风。
11、若因检修停电而停机,燃气作业人员在启动风机前,必须检查20米范围内风机及开关位置,在20米范围内方可手动启动局部风机。
12、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洞发生燃烧或爆炸时,局部通风机必须正常运行,不得停止。
13、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应选择在屋面良好、支撑良好、不影响行人、运输和其他工作的安全地点,距回风口不应小于10米。
14、建立局部通风机使用、维护和管理记录,安装的局部通风机必须进行地面检查,并做好标志,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和报告。
严禁全矿采用串联通风,在煤与瓦斯突出的采煤工作面严禁采用下向通风、串联通风。
气体预防
(一)气体巡检制度
1、燃气检验员应当按照《燃气检验员操作规程》、《燃气检验员巡检巡查表》等有关内容,在其负责的各个工作地点开展检验工作。
2、瓦斯检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严格执行“一爆三检”(装料前、爆破前、爆破后)、“三人连爆”(瓦斯检查员、爆破手、组长)、“三对联系”(瓦斯检查标牌、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日报)制度,认真监控钻孔、装料、封孔、水枪泥浆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