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了规范我市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的维护管理工作, 我们想要保障城市居民在殡葬方面的基本权益, 同时也希望推动殡葬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还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依据《殡葬管理条例》、《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江西省公墓管理办法》, 还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0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 我们结合了该市公益性殡葬设施的覆盖情况, 分析了人口结构的特征, 考察了殡葬服务需求的实际状况, 由市民政局牵头制定了拟出台的《南昌市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暂行)), 也就是后面所说的《办法》, 以便为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的管理工作提供明确制度的遵循。
二、主要内容
《办法》里头总共有14条核心的内容, 另外还有3个附件, 这整件事儿是围着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的公益属性、规范运营、便民惠民这几个核心目标转悠的, 搞出了一个权责明晰、标准统一、监管到位的管理体系, 里面主要重点讲的事情, 分成了四个方面来讲:
第一部这个动作是, 先去做一个明确核心的管理规范的划分。一方面要界定服务范围, 这一点需要把话说明白, 因为服务对象就限定在南昌市范围内现有公益性殡葬设施没有覆盖到的区域的户籍居民, 并且明确不提供对坟墓进行迁移以及安葬相关的服务。
另一方面是规范墓位管理这一项, 墓位的排序方式要严格执行规定, 采用“墓区号、排序号、墓位顺序号”这样的格式来排序, 同时实行按照入葬的顺序来进行安葬的操作, 在此过程中绝对禁止允许人们挑选或者指定具体的墓位。
此外还要明确使用标准的内容, 关于墓位以及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是以二十年为周期的规定, 当这个周期期满后需要去办理延期手续, 另外在墓区内必须统一使用规定的墓碑, 这里强调不得擅自改变墓位结构或者是增加附属设施。
第二部把这事儿拆开来弄, 目的是为了把大家各自的责任和权力范围的界限给划分清楚。
首先把部门的职责给定清楚, 市民政局是负责这个行业的管理部门, 市殡仪服务中心呢, 就得负责公墓日常的那个维护和管理, 还有审核安葬资格这类具体的活儿, 各县区的民政部门要帮着核实服务对象到底符不符合条件, 顺便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然后是压实那个运营责任, 市殡仪服务中心得建立安葬档案, 公开服务信息, 规范好服务流程;最后是规范申请这个流程, 经办人拿着户口簿、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这些材料去填写申请表, 签完使用协议之后, 就可以领取《安葬证明》了。
第三部分为制定惠民与监管措施。
第一, 把收费的规则说清楚, 公墓这个地方, 不去收什么墓位使用费, 只去收由发改那个部门核定下来的墓位维护管理费还有墓碑定制服务费, 这个收费标准得向社会大众公开, 第二, 划定一个免费的范围, 像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还有遗体器官捐献人员这三类加上另一类共四类的人群, 可以享受到免费的墓位、免费的维护管理以及免费的墓碑定制服务, 第三, 要强化一下祭祀方面的管理, 提倡那种绿色低碳的祭祀方式, 绝对禁止大家携带火种进来,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不能焚烧纸钱, 也不能够使用那些塑料材质的祭祀用品, 第四, 把监督机制给完善好, 市级的殡仪服务中心需要把监督电话公开出来, 以便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 相关的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加强日常的监管工作。
三、主要特点
这个《办法》和我市的殡葬方面的实际工作情况, 是结合得非常紧密的, 主要体现出了以下这四个方面特点:
第一个方面就是惠民的这个方向是非常清晰的。是通过那个没有墓位费用加上政府给定的服务费用的这种模式, 来让老百姓的经济负担变轻一些。更是针对那四类特殊的人群推出了从头到尾都免费的这种服务。这是对困难群众在殡葬方面的权益做了精准的保障。
体现了让人感到温暖的那种民生关怀, 也就是让逝者能够有一个安身之所的意思。同时也是把这个墓碑定制服务的可选性说清楚了, 还有定价公开的要求也明确了。这样就能杜绝那种强迫别人消费的东西了, 从而保障了广大群众可以自己选择怎么办的这个权利。
第二个方面是关于在规划以及布局上面, 做得非常科学合理, 这一项工作要结合了我们所在城市, 在空间拓展方面的情况, 还要结合人口分布方面的特点, 从而比较合理地确定公墓服务的半径长度, 还有建设需要达到的规模, 同时要特别注意跟交通基础设施连接得好, 同步配套地建设悼念的地方还有休息的地方等服务设施, 这样做能够提升广大群众去那里办事的方便程度, 让事情好办很多。
第三点是关于管理流程要规范。这个流程涵盖了从怎么界定服务对象、怎么审核申请材料, 到给墓位编号、建立档案管理等一系列环节, 在这些所有环节上都要制定明确的标准, 这样做就是为了确保每一个申请都有依据可循, 每一份审核都符合规范, 每一次管理都有记录可查。
另外, 还要求把所有服务信息都完全公开出来, 把具体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监督电话等信息放在大家一眼就能看到的醒目位置上, 靠着信息公开来促进管理的规范化, 从而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步是把生态理念贯穿到整个工作里头去, 通过说好的这些章程, 像是不让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允许在那些地方焚烧纸钱, 还要倡导大家去用那种比较绿色的祭祀用品等等这类的事情, 来引导广大群众去改变他们原来那种传统的关于丧葬方面的想法, 同时呢又靠着统一墓碑的大小规格, 以及禁止随便增加一些附属设施这样的严格要求, 来保证整个墓区的看起来环境是整洁有序的, 这样一来就起到了帮助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的作用。
四、工作意义
《办法》这个文件现在已经出台了, 也已经开始实施了, 这一点对我们各个市里面的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来说, 是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的。
在民生保障这个方面, 它靠的是把惠民的政策给弄准了, 再把服务的流程变得规范起来, 这样就能真的帮老百姓降低办丧事花的钱, 尤其是能给那些困难的人群撑腰提供坚强的保障。
从管理规范这个情况来看, 它把各自的责任和权力划分得清清楚楚, 也把具体操作的规矩定得明明白白, 这就有效地解决了市级那个公益性公墓管理没有依据可依的问题, 从而避免了大家各自为政、结果却管不好那种尴尬局面。
再从文明建设这个角度来讲, 因为它提倡搞绿色的祭祀活动, 还提出了生态管理的这些要求, 所以就能够推动形成那种讲文明、又节俭的新的丧葬风气。
《办法》设置了两年这样子的有效期, 并且明确了评估修订这样的机制, 这就为政策动态优化预留了一些空间, 能够确保始终适应实际管理上的这些需求, 从而为殡葬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