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施“积极和逐步实施火葬的葬礼管理政策。
公墓管理应以统一的方式进行管理。
公墓管理实施商业和公共福利分类管理方法。
可以在每个城市,县(地区)的城市地区建立商业公墓,可以在乡镇和村庄中建立公共福利公墓。
公共福利公墓可以创造条件并逐渐转变为商业墓地。
各级人民政府和民事事务部门应加强其在公墓管理方面的领导。
各级的葬礼管理办公室应在其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的墓地计划和管理。
没有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批准划界的墓地区域侵犯。
如果在每个城市或县(地区)建造一个新的商业公墓,则应申请当地民事事务部门,并应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查,并提交给自治地区的民事事务部门批准;如果建造了新的公共福利公墓,则应申请乡镇(地区)政府,并应向该县批准的县报告。
民事事务部或乡镇(镇)人民政府应向当地的城市和农村建筑部申请现场选择和指定地点,并申请批准文件,然后前往土地管理部门处理土地使用许可程序。
公墓地区应统一计划:
(1)设置公墓的铭牌和边界堆。公墓的铭牌应陈述墓地的名称,建筑时间,地理位置,土地面积和管理系统;
(2)组织坟墓位置的数量,并为坟墓位置制定标准。坟墓与左右距离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一米,坟墓屋顶的高度不得超过两米。每个坟墓的位置不得超过六平方米,墓碑的高度不得超过一米。墓地路宽四米。
(3)建造绿化带和群众为致敬和休息的地方。
商业公墓可以建立公墓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计划的建设和管理公墓;
(2)向死者提供坟墓,埋葬尸体和其他葬礼的挖掘;
(iii)种植树木,造林和绿色墓地。
公墓管理局要求的人员可以实施招聘系统或雇用临时工。
乡镇和乡村公墓由墓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管理,由指定人员所在或管理。
公墓可以委托给附近的清真寺管理委员会。
县(地区)县(地区)葬礼办公室必须注册并记录指定的墓地区域,将其吸引到图片中,建立档案和卡片,并将其报告给自治地区葬礼管理办公室进行提交。
在墓地管理机构摧毁了未拥有的坟墓之前,它将发出通知并拍照并归档。
如果送葬者被埋葬在公墓地区,他必须遵守公墓管理系统,并根据公墓管理机构指定的公墓管理职位埋葬。
葬礼期间禁止封建迷信活动。
如果死者被埋葬在商业公墓中,则由医院或公共安全,交通监督机构或死者所在的部门签发的死亡证明公墓区,并根据需要支付费用后,应支付指定的公墓。葬礼。
可以保留和预购公墓区域的坟墓。
商业公墓是向公众开放的葬礼设施。它们由县级或高于县级的葬礼管理办公室经营,或与其他部门共同经营。
商业墓地应用于付费使用,并根据法规收取费用。
公共福利公墓仅收取墓地一次性公墓管理费。
可以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建造灰烬墓地。每个灰烬覆盖不超过一平方米的区域。该坟墓是由公墓管理局制造的,葬礼所有者根据质量选择并收取费用。
第16条和第17条中列出的收费项目,标准,方法和支出范围应由自治区民事事务部,价格局和财务部共同制定。
公墓的费用和费用应建立会计和审计系统,并应定期向高级民事事务部和葬礼管理办公室报告。
墓地管理机构的葬礼费免税。
任何犯下以下任何行为的人都应受到县级民事事务部或由其委托的葬礼管理办公室的惩罚:
(1)如果您未能在葬礼管理办公室注册并支付费用,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坟墓埋在墓地,除了根据需要支付费用,哀悼所有者还将被罚款50至100元;
(2)那些不将坟墓埋在指定坟墓中的人应被罚款150至200元,并且坟墓应被强行搬到指定的坟墓中,费用应由送葬者承担;
(3)那些在墓地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将被罚款200至300元。
如果州干部和雇员提出了这些措施第21条中列出的任何行为,除了受到法规惩罚外,民事事务部还应建议其部队或胜任部门实施行政制裁。
那些不服从墓地管理机构,阻碍公墓管理以及侮辱或殴打公墓经理的人应受公共安全机构的惩罚,请根据“公共安全惩罚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惩罚法规”;如果构成犯罪,司法机构应根据法律承担刑事责任。
当民事事务部或由其委托的葬礼办公室应对当事方罚款时,它应使用自治区财务部统一印刷的罚款和没收证书。
罚款和没收的所有收入将以同一级别支付给财务部门。
如果该党对民事事务部门或委托葬礼管理的罚款决定不满意,则他可以在收到罚款决定之日起15天内申请在较高层次的民事事务部门申请重新审议。更高级别的民事事务部应在收到重新考虑申请后收到重新考虑的申请表。自日期之日起30天内,应重新考虑决定;如果双方对重新审议的决定不满意,则可以在收到重新审议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还可以在收到罚款决定之日起十五天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在截止日期后未提起起诉,则不会进行重新审议,也没有履行绩效,因此做出罚款裁决的当局应适用于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自治区的民事事务部负责解释这些法规。
该措施应在其出版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