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银河烈士陵园管理处保安服务项目采购要求最高价:365.1万元人民币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持有省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分公司投标的,须经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并持有广州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公司分支机构登记证》。招标范围1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保安服务。2政策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中不包括供应商按国家规定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应付费用);中标供应商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缴纳按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投标人资格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安服务公司。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的物业管理公司,并符合取得《内部保安组织许可证》的条件。3、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以上资质认证。【根据采购人需求详细列出,下表仅供参考】一、项目概况(一)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安全保卫服务。
(二)本项目服务性质为事业单位;不属于区域重点保卫项目。(三)本项目所在地:广州银河烈士陵园(广州银河革命公墓),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394号,占地面积19.2万平方米(不含燕东大厦面积),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其中露天停车场4个,建筑10栋,公共卫生间7座。广州福山陵园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福山村,占地面积约3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其中露天停车场6个,建筑10栋,公共卫生间4座。服务范围包括日常门禁执勤、安全防范、消防、监控管理、电瓶车使用管理、车辆停放管理、礼拜场所秩序安全等。 (四)服务时间: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2、总体要求 采购人有权决定中标供应商派出的安保服务人员的岗位设置,并能对供应商的管理工作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具有特殊专长的安保人员。中标供应商应建立本项目安保服务计划,以及组织架构、人员招聘等规章制度。采购人有权直接参与和批准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招聘和管理、重大管理决策。在处置特殊事件和突发事件时,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派出的安保人员拥有直接指挥权。因采购人指挥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后果,采购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供应商应对其派出的保安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均持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劳动法律、保险规定,为保安人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中标供应商与保安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使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广东省雇员劳动合同》版本。中标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应建立交接、离职等登记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因保安人员离职、调换、解聘等原因造成保安人员人数空缺的,中标供应商应在3日内补齐。对不符合使用要求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人员,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要求,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与中标供应商协商。谈判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中标供应商应为派出的保安人员配备“新式”保安制服和统一的保安服务标识、保安器材、对讲机、防爆器材、5辆电动巡逻车等设备。注册地在广州市行政区划外的中标供应商应在开始提供保安服务前30个工作日内向合同履行地市公安机关备案,取得《跨区服务备案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项目不得分包。三、服务范围、标准与要求服务范围1、场地面积广州银河烈士陵园占地面积约19.2万平方米(不含燕东大厦面积),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其中办公区域2200平方米、烈士纪念堂2000平方米、骨灰安置所各6000平方米、公共卫生间7座约1100平方米;陵园内道路面积约3.5万平方米,人工湖面约9200平方米,骨灰安置所广场及祭拜长廊约1.42万平方米,陵园面积约8.18万平方米。
广州福山公墓保安服务区面积约33.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其中:办公楼面积6600平方米,业务楼面积1500平方米,一、二层骨灰盒楼约5600平方米,食堂、职工之家、宿舍面积约6400平方米,公共卫生间约400平方米,其他公共建筑(含医疗用房、污水处理站、零售茶水间、动力房等)约1100平方米;墓园内墓室面积约1.44万平方米;水面面积3.34万平方米;停车场及道路面积3.86万平方米;其余为绿化面积。 2、设备设施保护(1)视频监控系统:广州银河烈士陵园现有室内外设备2套,其中:室外各类摄像机110台、室内彩色球机338台、室内固定摄像机12台、模拟硬盘录像机31台、模拟矩阵1台、控制键盘1台、彩色监视器20台、电视墙柜1台、主控台1台。停车场系统、西门入口闸机系统各1套;其中:摄像枪2支;广场正门电动伸缩门1道、广场东出口伸缩门2道、陵园西入口电动拉杆2道、流动台阶入口伸缩门2道;室内一体化全方位球形彩色摄像机33台、室内外日夜枪式摄像机442台、室内高清彩色半球摄像机21台、数字存储服务器10台、DVR专业硬盘240块共1T、32路网络数字矩阵1台、网络3D控制键盘1台、彩色监视器9台、CCTV系统综合服务器3台、电视墙柜及后端设备柜各1台、主控台1台。
(2)办公楼地下车库、高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等。 (3)巡逻制度:广州银河烈士陵园一套,设巡逻点18个,保安亭5个;广州福山陵园一套,设巡逻点15个。 (4)室外消火栓及室内消防器材。 (5)守卫陵园内所有建筑、墓碑、祭祀区域等。 (6)室外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7)守卫陵园内交通设施,维护陵园交通秩序。 (8)保护公共场所设施(包括公告牌、护栏、石台、石凳、指路牌等)。 安保标准 1、陵园24小时实行值班,值班保安人员每班巡逻不少于10次,并做好巡逻记录和交接工作。监控室值班人员禁止睡觉,必须熟练掌握监控系统的操作。重点保护入口广场、办公楼、商务楼、骨灰龛、墓区、电力室、储气站等重点区域。2、维护墓地治安,维持墓地道路交通、车辆停放良好秩序。3、保证墓地正常的治安秩序。当工作人员或公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安保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处置。如因事件处理不及时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4、严防偷盗抢劫。当月发生3起以上(含3起)被盗物品价值1000元以下的,每起扣缴当月保安服务项目保安服务费0.5%的罚款;1000元以上至4000元的,每起扣缴当月保安服务项目保安服务费1%的罚款;4000元以上至8000元的,每起扣缴当月保安服务项目保安服务费1.5%的罚款。
每次被盗物品价值超过8000元的,扣当月保安服务费3%的罚款。5、守卫公墓内的通讯线路、电力线路、供水管道、沙井、水池等公共设施,做好检查记录。根据检查结果,对需要修缮或者更新的项目要书面向公墓相关部门提出建议,由公墓管理处进行整修。6、负责公墓外围监控设备和防盗设施的保护和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公墓的电子监控设备和防盗系统必须有保安人员24小时全天候监控,不得损坏、丢失。7、负责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制定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定期检查消防设备,保证消防系统畅通,预防和处理突发火灾事故。8、保安人员必须遵守墓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联防工作,接受墓地管理处保卫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墓地警卫区防火、防盗、防爆和防范治安灾害、事故的防治工作。9、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保密、保密要求。保安人员要求1、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派驻保安人员的稳定性,保安人员录用、调动、解聘均必须书面通知采购人相关部门备案。2、对工作业绩不佳的保安人员,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人员的建议。3、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要求制服着装,行为举止规范,说普通话。
4、保安人员须身体健康,取得《广东省保安员资格证》,无犯罪记录,男保安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保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有违法行为或损害中标人利益,中标人有权拒绝中标人违法保安人员来此任职。5、保安人员严禁私自将中标人物品或其他任何不属于中标人物品带出,必须随时接受并配合中标人检查。如有违法行为,中标人将依据墓地管理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6、保安人员不得私自答应家属及公众在其工作范围内的祭拜要求,不得索要或收受家属及公众任何祭拜礼物或红包。如有违反,招标人将按照公墓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7、对公墓内安保人员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中标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 (四)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工程内容转包、分包,不得转让中标人的承包责任,不得随意改变公墓内设施和布局。 2、招标人举办大型活动、会议、重要接待任务时,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积极配合,派人员协助做好活动、会议场所的筹备、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活动后的场地清理工作。 四、人员配备要求 (一)人员岗位设置 1、广州银河烈士陵园中标人需提供人员32人(组长1人、班长3人、队员28人)。
岗位数量(人) 备注 组长 1 需现场班长 3 需现场队员 28 需现场共计 322 广州福山陵园中标人需提供人员40人(组长1人、副组长1人、班长3人、副班长3人、队员32人) 岗位数量(人) 备注 组长 1 需现场副组长 1 需现场班长 3 需现场副班长 3 需现场队员 32 需现场共计 40 以上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减,中标供应商须配置不低于上述所需人员,并可提出更优化的配置方案。 人员素质要求 1、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省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 2、年龄18岁以上,男保安员50岁以下,女保安员40岁以下。 3、遵守法律法规,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队长须具备相关保安服务管理经验,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强,持有《广州保安服务公司法人代表及督导员培训合格证》或《保安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5、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具体要求。 (三)人员管理要求 1、采购方与派出的保安服务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雇佣关系,保安服务人员由中标供应商管理。 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派出的保安服务人员全部为本项目专职服务,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征求采购方同意并保证本项目的正常运行。
3、中标人应根据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派驻的保安服务人员进行法律、安全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保安服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服务质量应符合公安部颁发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及质量控制》的要求。五、服务费内容招标人每月向中标人支付的服务费包含以下费用:(一)服务费:员工工资等;(二)设备费:配备对讲机、5辆电动巡逻车、电棍等;(三)招标人只为当晚值班的工作人员提供宿舍(宿舍水电费由中标人承担);(四)清明节期间人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