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领导干部公款存款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办法》(浙委办[2015]8号)、《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款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2015]86号)、《绍兴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款实施细则》(绍市财外办[201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款行为的通知》(绍市财外办[2018]2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公款存款竞价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与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
绍兴市殡仪馆、绍兴市殡葬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期公募基金竞争性保证金项目招标
二、招标项目内容
1、第一笔: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一年,存款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
2、第二标段: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一年,存款金额1200万元人民币;
3、第三标段: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一年,存款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4、第四标段: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一年,存款金额700万元人民币;
考虑到资金支付等需要,招标人可以决定将同一项投标标段分成多张存款证在中标银行进行存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商行、
符合以下条件的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政策性银行: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有分支机构;
(二)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违约行为。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且上一年度中国人民银行综合评价为B级及以上。未纳入中国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银行可适当放宽,但须经所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准。
(四)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符合监管标准。
(五)市分行属下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可以接受市分行的委托,作为投标人进行投标,并应提供市分行出具的委托书等材料,将相关材料随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一并附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须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让。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址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单位,请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5: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及法定休假日除外)到绍兴市殡仪馆财务部207房间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标文件及资料。
5.投标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与登记的,无需填报此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及授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如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出具的年度综合评估证明)。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银行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6月24日9:30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交至绍兴市殡仪馆会议室(绍兴市越城区212省道望秦山墓地)。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绍兴市殡仪馆会议室(绍兴市越城区212省道望秦山墓园)。
8. 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