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名碑
倘若墓碑的正面标有墓中人的姓名, 以及立碑人还有立碑时间, 那么这类碑多数是死者子孙所立。当然, 也存在其中有学生给老师立墓碑的情况, 还有女婿居然给岳父岳母立墓碑时的情景、同时也有夫去给妻立墓碑的实例、甚至也存在妻给夫立墓碑的状况, 并且朋友之间也会出现立墓碑的情形。
二、简介死者生平碑文的墓碑
这种碑文通常涵盖姓名, 籍贯, 家世, 经历, 著作, 辞世年月, 葬时葬地, 它属于铭文, 大多是韵文, 三言, 四言, 五言, 七言或者骚体均可。多数情况是死者后代委托他人撰写的。像韩愈的《柳子厚墓志铭》。还有介绍死者更为简略的碑文和简短的墓志铭。
为让墓碑不被毁坏, 有人把碑置于墓中, 哪怕山陵变了, 也清楚埋的是谁, 如此便有了墓志。古人的墓碑、墓志都有规定样式。碑多是长方形, 有着龙首龟跌的样式, 碑头常用篆体字写某朝某官某人墓碑, 这称作“篆额”。
小小的墓志, 大多呈方形, 是刻石加盖的样式, 上面写着某官某人墓志, 这被称作“书盖”。有了“篆额”以及“书盖”之后, 碑文跟志文的前面就没必要再去刻题目啦。当然, 也并非绝对不能把第一行刻成题目。要是属于夫妇合葬墓, 书题不会写妇名, 仅仅在寸中表明是与妻子合葬之事。墓志乃是存放于墓中的, 记载着死者传记的石刻。它把死者在世的时候, 不管是持家方面、德行方面、学问方面、技艺方面、政绩方面、功业方面等的大小情况, 都凝聚成一份个人的历史档案, 用来补充家族史、地方志甚至国史的欠缺。
姓名、籍贯、家世、经历、文章著作、辞世时间, 以及某年某月葬于某地, 这些是墓碑文一般会涵盖的部分, 其采用散文体, 而铭多用诗赋体, 是赞颂性文字, 墓碑、墓志所包含内容大致相同, 只是志追求简明, 碑崇尚丰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