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骨灰合葬的规矩
1、根据黄历,为逝者选定落葬的吉日。
逝者家属与引葬者一同,首先在即将安葬的墓穴之中,点燃少许黄纸,这种习俗被称为“暖穴”,意在让逝者同样拥有一个温馨的归宿。
逝者家属需亲手取适量福荫土,施加于墓穴底部,此土能防潮、防虫,且可保护骨灰盒。随后,应依据朝南或朝西的方向,谨慎放置骨灰盒。
安放骨灰盒结束后,能够在其上方覆盖金色或者银色的织物,这种习俗被称为“铺金盖银”,它既表达了后人对于逝者的尊敬,也寓意着来世能够享有荣华富贵的生活。
在墓穴地方如果足够宽敞,可以摆放一些逝者生前偏爱的物件,作为安葬的表示。
接下来,再用两包上下左右的福荫土,依据墓穴的尺寸,均匀地散落在骨灰盒的周围,把墓穴的内部完全填满,使福荫土能够守护住整个骨灰盒,表达出让逝者得以“入土为安”的愿望。
7、上述过程结束后,在逝者亲属的确认下,由落葬师负责封穴。
逝者家属举行追思典礼。在墓碑前、墓穴旁以及墓位周围的空地上摆放花圈、花束,同时供奉新鲜的水果等祭品。可以向逝者表达一些安慰的话语,以此表达哀思。
参与追悼的已故者家眷及故交旧识伫立不动并低头致哀,随后行三次躬身礼,悼念活动至此宣告终结。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为了强化遗体处理监管,推动丧葬习俗变革,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特制定本规定。
殡葬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主动推进火化,逐步替代土葬,集约利用殡葬资源,摒弃旧式葬礼,倡导简约节约的治丧方式。骨灰处置方面,在推行火化的区域,国家鼓励采用骨灰存放或其它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法进行。县级政府以及设区的市和自治州政府需要拟定火葬的详细方案,把新建或改建的殡仪馆、火化场和骨灰存放设施,包含进城市建设和基础建设蓝图里。在可以实行土葬的地方,县级政府以及设区的市和自治州政府,应当把公共墓地的建设,也安排进城市建设的规划中去。
第十一条 对公墓墓穴的面积和期限有严格规定。根据规划,若允许土葬,则遗体安葬的墓穴面积和期限需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节约用地、不占耕地的原则来制定。若允许埋葬骨灰,则骨灰安葬的墓穴面积和期限同样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节约用地、不占耕地的原则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