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碑文常用词解读
陈华生
(2025年清明)
三月三与清明节的降临,使得众人纷纷举行祭祖活动,家家户户清扫墓地,共同祭拜。清明祭祖乃我国传统文化中一项重要的仪式,其内涵丰富,影响深远。通过扫墓祭祖,后人得以铭记家族根源,传承家族历史,增进亲情,促进家庭和谐,同时也能表达对逝者的哀思,并在无形中培养孝道与感恩的思想。此外,在精神层面,人们还寄托着对祖先庇佑子孙后代繁荣昌盛的美好愿望。
扫墓仪式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环节是研读碑文,从中得知对逝去先辈及其后代的追思之情。鉴于多数碑文遵循传统的墓碑书写规范,融合了文言与白话,并且含有不少生僻字,普通人确实难以迅速理解。在此,作者尝试对一些在坟墓碑文中常见却日常中较少使用的字词进行简要阐释,愿与大家一同探讨学习。
一、碑文的基本格式框架
碑刻的文字标题,通常位于全文的正中央,并呈垂直排列,例如:“中华民国故大德高望重显考讳志高黄老先生之墓”。文章伊始,便述及墓主人的生卒年月,例如:“先父名韦大杰,系某村某屯德发公的次子,海金公的孙子,中福公的曾孙。其诞生于某年戊午年月日寅时,不幸于某年庚午年月日巳时辞世,享年若干岁。”随后,以简洁之笔勾勒其生平事迹及赞誉之词,并点明墓地所在及风水方位。文章末尾,则列出了前来祭拜的子孙后代名单(立碑人)。最后是落款,即立碑时间。
传统的祖坟上常常刻有对联,这些对联多用来怀念先人、祈求家族繁荣昌盛、庇佑子孙、弘扬孝道、寓意风水吉祥以及表达对山水的情感寄托。
碑文标题的撰写,依照传统惯例,遵循着既定的格式规范。首先,它通常采用偏正句的语法修辞方式,例如“民国故大硕德显考讳志高黄老大人之墓”,在此结构中,前置了一系列的定语。民国时期的逝者称之为“民国故”;“大硕德”是对其的一种赞美之词;而“显考”则是对已故父亲的尊称,其中“显”字意味着尊贵和显赫;“讳”字则是表示忌讳,按照我国的传统礼节,晚辈不应直接呼长辈的名讳,因此在称呼时会在名字前加上“讳”字以示尊敬;“黄老大人”是对已故父亲的敬称。在一些古墓的碑文标题中,偶尔还能看到“皇清待赠”的字样,这里的“皇清”是对大清王朝的一种尊称。墓主生前未曾获得朝廷的封赐,但后人怀揣着希望,或许正积极向朝廷提出申请,期待能够获得官职、封号或诰命等荣誉,因此,在墓碑上刻有“待赠”二字,以此表达对未来的期盼。
碑文中的标题字体数字安排也有一定的规则,需遵循“生老病苦死”这五个字的顺序进行循环排列,且标题的最后一个字不能落在“死”字的位置上,而有些情况下,人们也不愿意看到末字落在“病”或“苦”字的位置。
二、碑文常见词简释
考妣一词,考字本义为父亲,妣字本义为母亲,古有“父称考,母称妣”、“生称父,称母,死称考,称妣”的说法。在日常生活中,考妣的称呼已经很少使用,现在仅限于墓碑文、祖宗牌位文以及道书经文等少数场合,作为对已故父母的尊称。考妣的用法旨在表达对逝去父母深深的敬意与怀念。祖考指的是祖父,祖妣指的是祖母,曾祖考则是对曾祖父的称呼,而曾祖妣则是对曾祖母的尊称。
在古代,对逝者的尊称。常用于对长辈的缅怀。诸如先世、先贤、先哲、先烈、先父、先母、先姑、先祖、祖先等,均为此类敬称。
显,旧时子孙尊奉褒美先人之称:显考、显妣、显祖考、显祖妣。
显考,对亡父的美称。
显妣,对亡母的美称。
硕德,指大德之人。
懿德,美德。特指妇女的美德。
淑德,美德。
府君,对已故者的敬称,多用于碑文。
先府君,亡父的尊称。
大人,通常是指那些品德高尚、抱负远大之人。它是用来尊称年迈的长者,亦是对年长者的尊敬称呼。同时,也是对父母、叔伯等长辈的敬重之词。
孺人,对妇人的尊称。
讳,指敬称已故尊长者之名的忌讳。
谥,身死后的称号、谥敬号。
故,死亡,亡故。
安享天年,晚年在家中平静离世。所谓正寝,指的是传统住宅中的主屋,通常是男主人的卧房。
寿终内寝,指老年女子在内寝中自然离世,内寝指正妻之居室。
享年,敬辞,称死者活的寿数。
元配,初始娶的正妻。
原配,也指元配,通常指第一个妻子居多(隐含有续娶之意)。
正室,正妻,正房与侧室、偏房相对。
继室,续娶之妻。
侧室,妾,指在正妻以外娶的女人。
真人,是道家称存养本性或修真得道的人。
羽流,是道人、道士。
羽化,用作道教徒死亡的婉辞,羽化登仙。
圆寂,佛界语,指僧人死后升天。
奉祀,供奉祭祀祭拜。
勒石,刻字于石。亦指立碑树碑。
镌,凿石雕刻。勒石镌碑。
贞珉,石刻碑铭的美称。贞珉立碑。
生我劬劳 ,是指父母生养我们子女非常辛劳。
自然离世的不同说法有:谢世、长逝、故去、以及与世长辞;而关于死亡的中性表述则包括:去世、辞世、谢世、故去、长逝、亡故以及病故。
寿命美称:艾寿指的是41至50岁,周寿则代表51至60岁,稀寿涵盖61至70岁,耋寿是指71至80岁,耄寿涉及81至90岁,而期颐则是指91至100岁。
“几”字用于寿数的雅称修饰定语时,表示“将近”;“望”字则意味着“接近”或“在望”;而“逾”字则表示“超过”。举例来说,59岁可以被称作“几稀寿”或者“望稀寿”。
天祖乃高祖的父辈,高祖则是曾祖的父系祖先,曾祖的父亲即是祖父,祖父的父亲便是自己的父亲,而自己的父亲则是生育自己之人。
儿子所生育的后代,孙子是儿子之子,曾孙则是孙子之子,玄孙是曾孙之子,来孙是玄孙之子,晜孙是来孙之子,而仍孙则是晜孙之子。
三、常见的坟碑文之误
对于“考、妣”、“寿终正寝”、“内寝”等词语的含义不甚明了,导致使用时出现语义不通的情况。例如,有人会写出“……故显考祖讳……”、“吾考祖讳……”、“考祖”、“妣祖”、“考慈母”等表达,直接解释“考祖”就是“父亲和祖父”、“妣祖”就是“母亲和祖母”、“考慈母”就是“父亲和慈爱的母亲”,这样的用词既模糊又可能造成误解。显而易见,“考”并非用作“父”的称呼,或许是将“考”字理解为“考究”、“考证”的含义,或者是用作“老”或“寿”的象征。
例如,当遇到“在家正室”、“在家内室”或某年某月“在家内室”等表述时,这明显是将“正室(内室)”误解为“去世”的用法。
直接称呼父母的姓名或祖父母的姓名,与我国传统文化不符。在我国传统文化中,辈分礼节是家族伦理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展现,它强调长幼有序、尊卑有差,辈分有高低之分,礼仪中应使用敬语。在避讳制度里,晚辈的名字不能与长辈相同,而且在言语上应避免直接呼喊长辈的名字。在撰写碑文等庄重文章时,提及先辈的名字前,必须使用“讳”字,以示避讳。
这一礼制体系在中国传统社会的超稳定结构维护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长达两千年的时间,其内在精神至今仍旧对华人社会的家庭伦理和人际交往方式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碑文承载着家族的家风家训以及文化素养,它不仅面向现世之人,更是为了传给未来的子孙。若因撰写碑文的不当,导致子孙误解,以为我们这一代人忽视家庭伦理和道德,那将是一件极为遗憾的事情。
叙述视角存在差异。碑文由立碑者,亦即子孙后代,来记录他们的父母、祖父母以及立碑的相关情况。其中,对墓碑主人的描述,即父母、祖父母的生平与安葬细节,理应从子孙的视角来叙述。然而,部分碑文中却穿插了局外人的语气和用词,用以描述墓中之人。此句描述的是他人对于墓碑主人安葬行为的一种表述。又比如,在表达对父母的哀思时,若用“大限”一词来代替“过世”,虽然该词本身并无明显褒贬之分,但其所携带的情感色彩较为淡薄,未能充分表达出对逝者的深切怀念,给人一种疏远或过于冷淡的感觉,仿佛只是以他人安慰时的语气在表达节哀。在情感层面上,对于传统孝道观念的思考,子女在父母去世之际,一般应当表达出哀悼和尊敬之情,最好避免使用“大限”这样的词汇,而应选择那些既庄重又充满温情的词语。
(四)寿数的雅称使用不当。诸如艾寿、周寿、稀寿、耋寿、耄寿等,各自都有其独特的含义,然而,却仍有不恰当使用的情况出现。另外,对于“几”、“望”、“逾”等字词的含义,有些人并不理解,却随意地将其用作寿数雅称的定语。例如,将八十九岁误称为“几耋寿”,将四十八岁误称为“望艾寿”等现象时有发生。
辈分称谓出现混乱现象。从立碑者的视角来看,对墓中主人的称呼方式。而在奉祀子孙名单中的称谓,则是相对于墓中主人而言的,并非单纯按照名字排列顺序,与排在前面一同进行祭祀的人相对。
碑文的后半部分记录了被祭祀者的后代名单,通常有两种呈现方式。一种是将名单按照辈分顺序依次排列,从儿女开始,依次是孙子、赠孙、玄孙等,这样的排列方式辈分分明,清晰易懂,出错的情况较少。另一种则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排列,每个家庭从儿子、儿媳开始,接着是孙子、孙媳,再是曾孙、曾孙媳,以及玄孙、玄孙媳,如此类推。儿子排好之后,接着对女儿及其配偶进行排序:女儿、女婿,再之后是外孙、外孙婿,以此类推,继续向下排列。
在分户排列的格式中,辈分称呼常常出现混乱现象。例如,会出现“长子及其配偶,孙子及其配偶,曾孙及其配偶,儿子及其配偶;次子及其配偶,孙子及其配偶,曾孙及其配偶;三子……”这样的错误。